州委副书记杨宁对双柏县鄂嘉镇恢复重建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 2008年11月10日 阅读: )

  一是建立机构。要迅速成立恢复重建工作指挥机构,加强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保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积极、稳妥恢复灾区群众正常生产生活。二是核实灾情。要及时组织民政、土地等相关部门深入灾区,按“倒塌、重损、中损、轻损”四个等级,对受灾房屋进行评估,确定恢复重建对象,做好评级归档,为恢复重建打下基础。三是选址定点。要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新址进行实地勘测,听取群众意见,进行科学论证,把恢复重建点选在交通条件便利、方便受灾群众生产生活的区域,同时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可能发生洪灾、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雷击等灾害的区域,确保新址安全可靠。四是据实重建。要把恢复重建和当地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因地制宜,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合理确定户型和墙体结构,确保明年雨季前全部受灾群众入住新居。五是筹集资金。一方面要积极通过向上争取、政府投入、对口支援、社会募集、市场运作等方式筹集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另一方面要整合通达工程、地震安居房、异地搬迁、整村推进、新农村建设等项目,集中财力,统筹安排,力争用最短的时间全面完成灾区受损设施恢复重建,确保灾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恢复到灾前的水平。(双柏县委办)
来源:双柏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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