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交通规费征收稽查所关于2009年度交通规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 2008年11月14日 阅读: )
根据国家财政部、交通部关于印制2009年度养路费票证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征费管理,稳定费源,增加费收,现对2009年度交通规费减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所现在即可办理受理交通规费减免申报,受理申报发放“减免申请表”时特向申报单位说明:
1.申报单位车户需填报“减免申请表”一式三份,附一份车辆照片(复印件)、行车证正证(复印件)及车辆特殊装置照片(即和往年办理方法一样即可)。
2.填报“减免申请表”需按“定编车辆”和“特种车辆”两大类分别填表。在上述两大类中又需按“上年度已批车辆”和“本年度新增申报车辆”分开填表。上报资料时必须按上述分类(两大类四小类)分开上报。
3.车辆减免涉及单位车辆定编问题,申报单位新增的车辆如已超过州政府下达给该单位公务用车定编数的,请不必再申报。对于2009年度已批准减免的车辆中发生调出或报废出现了缺编而要求以新增车补编申报的,车户须先做异动理,空出编制数后方可填报“减免申请表”上报审批。
4.“减免申请表”车户必须交所长审核后办理,本户头如有欠费车辆不予办理2009年度的减免费手续。
5.2009年度减免费申报受理时限原则定于2008年12月10日截止。请各车户于12月5日前将“减免申请表”报我所审核后上报处审批。
二、2009年度包缴工作问题:
交通规费包缴办法已经局重新作了较大改动和变动,并已报省交通厅审批,后经省交通厅审核修改后报省政府审批。新的交通规费包缴办法现在省政府法制局等待省政府常务会议审批。经请示局答复,新的包缴办法现省政府还未审批,在2009年度包缴期前新的包缴办法如省政府审批通过了,就按新包缴办法执行,如到时还未审批或审批未通过,就仍按原办法执行。
二○○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来源:双柏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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